青海监狱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使命,按照全省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深入学习新标准、对照落实新要求、持续巩固新成效,扎实开展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新标准
“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是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7月6日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开馆时的批示内容,对档案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勉励广大档案工作人员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全省监狱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新修订的《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学习计划、规范学习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特别是在“6·9”国际档案日,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档案在你身边”“依法管理档案事业、保护利用档案资源”宣传条幅等多种宣传方式,在广大民警职工中对档案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进一步营造全员参与档案工作、全员重视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对照落实新要求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规范做好档案留存、提取、查找等业务工作,有利于提升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档案法》和《青海省档案规范标准》,严格落实专职人员责任制,按照程序规范办理相关业务,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服务监狱工作大局的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在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中,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对上级来文与局发文资料及时、主动、全面收集,并做好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年底统一收回局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对于移交归档的文件进行登记造册,逐份清点,认真核对,科学高效进行分类、整理、上架。三是加大档案基础设施投入。新建档案库房,内设办公室5间、阅档室2间,配备了先进的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等设备,防止各种危害档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配备各类专业设施设备,有效保障了425组新型手动档案密集架高效实用。四是做好统计年报。按照《档案统计制度》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年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报送及时、高效。五是落实档案数字化建设。全面完成自1951年以来76976卷件3508767幅数字化加工、验收工作,指导局属各监狱有序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三、持续巩固新成效
在省档案局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监狱系统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先进单位。一是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紧密结合监狱系统档案工作实际,着力建设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和档案数字化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推动监狱系统档案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二是安全防线得到加固。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更加完善,档案库房和设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备,安全风险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和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三是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档案资源体系在逐步完善的同时,内容变得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结构更加优化,档案开放力度明显加大、共享程度显著提高、共享手段更加便捷,档案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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