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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清明”的三维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04 14:40:43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维:从中国传统政治价值取向看,“圣贤之德”应当是“政治清明”的重要基础。
       这种社会状态主要来自于“君圣臣贤”、“官清吏廉”的“圣贤政治”,实质就是“德治”。“德治”主张由周公较早提出。周公将君德、臣德、官德、民德以“礼”的形式颁布施行,并身体力行,实现了几十年“刑罚不用”的清明之治。
       孔子继承和发扬了周公的“德政”思想,形成了更加完备的“德治”思想体系。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儒家以君臣圣贤人格为价值目标的德治思想精华,经战国孟子、汉代董仲舒和宋代朱熹的进一步阐扬,绵延影响至今不绝。
       纵观中国历史,尧、舜、禹、周文王、汉文帝、唐太宗等,都是能践行君德的开明“圣君”,而“贤臣”更是不计其数。当“圣君”遇上“贤臣”,一个清明时代就应运而生。当然,历史上昏君奸臣比比皆是,理想中“垂拱而治”的清明之世往往是昙花一现。不过,“德”作为政治清明的重要基础,却是毋庸置疑的。
       第二维:从世界政治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看,“民主法治”应当是“政治清明”的重要元素。
       民主政治最初产生于古希腊的城邦国家,按照这种政治制度,原则上公民都有权利决定和管理国家大事,通过选举担任各级政府官职。这种政治制度,为公民创造了广泛的参政机会,激发了公民的自由、开拓精神,推动了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推进了世界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法治”,强调平等、反对特权,注重公民权利的保障,反对政府滥用权力。17、18世纪新兴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从古代自然法学说中推衍出自然权利、社会契约、人民主权、限权政府、公民自由等概念,并将其固化成文件即宪法。随着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胜利,资产阶级用宪法这一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来实现民主形式的普通化,这样宪法的诞生也自然成为资产阶级实现社会法治化的一个标志。
       新中国的诞生正是顺应这一历史潮流的重要成果。
       第三维:从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看,“廉洁奉公”应当是“政治清明”的核心要义。
       党的十八大特别指出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9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始终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廉洁政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的甚至因贪污腐败滑向犯罪深渊,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受到严重挑战。因此,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从这个意义上来把握,“政治清明”的核心要义应当是“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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