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狱局选派44名干部赴藏区乡镇、农村牧区、企业开展帮扶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影响稳定的隐患多、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问题突出等重点难点问题,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海省万名干部下基层行动方案〉的通知》(青群组发〔2013〕17号)等文件要求,局党委积极响应、全力落实,在监狱系统全面部署以进藏区乡镇、进农村牧区、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万名干部下基层行动。
根据省委有关规定,选派干部的帮扶活动期限为:进藏区乡镇工作干部自2013年10月上旬组织到岗,以3年为一个周期,干部定期轮换,每名干部帮助工作时间至少1年;进农村牧区开展帮扶活动从2013年10月起,为期1-2年,其中,驻村干部每年驻点工作时间调整为不少于200天;进企业开展帮扶活动从2013年9月底开始,为期3个月,抽调进企业人员驻点工作不少于70天。
9月24日,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选派干部工作事宜,决定抽调44名干部赴西宁市湟中县,海东市化隆县,海北州门源、刚察县,海南州兴海、贵德、贵南县,海西州德令哈市,黄南州同仁县,果洛州达日、班玛县,玉树州杂多县和平安、互助两县中小微企业等14个市县的乡镇、村开展帮扶工作,10月11日,44名选派干部已悉数到岗。
选派干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局党委以大局为重,按照省委组织部分配名额落实干部人选。各监狱、局中心医院党委克服警力不足的困难,积极响应号召,以“实现帮扶力度最大化,帮扶效果最明显”为标准精心挑选干部。选派的44名民警普遍具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硬,能够胜任农牧区基层工作的需要。这44名干部中男民警38人,女民警6人;处级干部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0人。
为确保选派干部按时到位,帮扶工作顺利开展,省局及时与帮扶县委组织部门进行对接,所在单位领导亲自陪同选派干部前往驻地,并协调当地,妥善解决选派干部的食宿问题,同时规范和保障了选派干部的福利待遇。省局参照并整合省委组织部等部门有关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就乡镇工作岗位补助标准、帮扶活动期限、选派干部管理等热点问题进行统一要求,解决了干部的后顾之忧,为驻村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下一步,局党委将与帮扶县保持密切联系,互通有无,共同管理好选派干部,将省委决策落实到位。
根据省委有关规定,选派干部的帮扶活动期限为:进藏区乡镇工作干部自2013年10月上旬组织到岗,以3年为一个周期,干部定期轮换,每名干部帮助工作时间至少1年;进农村牧区开展帮扶活动从2013年10月起,为期1-2年,其中,驻村干部每年驻点工作时间调整为不少于200天;进企业开展帮扶活动从2013年9月底开始,为期3个月,抽调进企业人员驻点工作不少于70天。
9月24日,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选派干部工作事宜,决定抽调44名干部赴西宁市湟中县,海东市化隆县,海北州门源、刚察县,海南州兴海、贵德、贵南县,海西州德令哈市,黄南州同仁县,果洛州达日、班玛县,玉树州杂多县和平安、互助两县中小微企业等14个市县的乡镇、村开展帮扶工作,10月11日,44名选派干部已悉数到岗。
选派干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局党委以大局为重,按照省委组织部分配名额落实干部人选。各监狱、局中心医院党委克服警力不足的困难,积极响应号召,以“实现帮扶力度最大化,帮扶效果最明显”为标准精心挑选干部。选派的44名民警普遍具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硬,能够胜任农牧区基层工作的需要。这44名干部中男民警38人,女民警6人;处级干部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0人。
为确保选派干部按时到位,帮扶工作顺利开展,省局及时与帮扶县委组织部门进行对接,所在单位领导亲自陪同选派干部前往驻地,并协调当地,妥善解决选派干部的食宿问题,同时规范和保障了选派干部的福利待遇。省局参照并整合省委组织部等部门有关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就乡镇工作岗位补助标准、帮扶活动期限、选派干部管理等热点问题进行统一要求,解决了干部的后顾之忧,为驻村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下一步,局党委将与帮扶县保持密切联系,互通有无,共同管理好选派干部,将省委决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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