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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关于印发《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4-08-22 15:26:43 浏览次数: 【字体:

局、集团公司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省局机关不断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效能,促进监狱工作的创新发展,现将《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2014年7月31

 

 

 

 

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意见》(青发〔201411号)、局党委关于印发《全省监狱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导机关民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不断开创青海监狱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对各类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评估和完善,进一步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限时办结制。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实行限时办结,要明确运行流程,规定完成时限;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处办理;问责制。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严格实施问责。通过以上措施达到机关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办事程序公开透明,办事环节简化明了,一些“中梗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限时办结得到真正落实。

3.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努力创造高效的工作和服务环境,群众的满意度和单位的公信度明显提高。

4.民警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进一步确立,广大机关民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

5.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上级各项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得到正确贯彻执行,全局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三、主要任务

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要着重解决好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要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各党支部要根据局党委安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为根本(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少于8个课时),处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为目标,采取报告会、专题讲座、讲党课等多种形式,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认识,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群众观点,增强宗旨意识、法律意识和效能意识,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高效履行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

二要重点解决责任意识淡薄、服务观念不强的问题。加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增强服务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解决对办事群众态度生冷、推诿扯皮,出工不出力等问题。要明确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完善职权目录,完善工作运行流程图。

三要重点解决思想不解放、缺乏创新意识的问题。要用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对影响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环节进行改革和调整,切实防止和克服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调查研究、不善于吸收新知识、单凭老经验办事等问题。

四要重点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问题。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树正气,切实防止和解决工作中好大喜功、报喜不报忧、不深入实际等不良风气。

五要重点解决办事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要结合各党支部工作实际,培养机关工作人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使之不断得到提高。

六要重点解决不正确履行职责、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要解决内部工作职能交叉和职责不清等问题,要认真查找并加以整改,切实改变处室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逐步形成精简、统一、高效的机关管理体系。

七要重点解决执行制度不严、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按照从严管理的要求,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切实解决制度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八要重点解决纪律松散、办事拖拉的问题。要强化制度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评考核,切实纠正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涣散、不恪尽职守的行为。

四、主要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7月底前)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局党委的要求,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全面宣传贯彻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内容,对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营造人人讲效能的氛围;进一步明确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机关民警的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1日—930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自查自纠是关键。全局工作人员要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目标,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帮”等方法,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生活等方面深入查摆剖析,查找自己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突出查摆学习上重视不够、自觉性差、学习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思想上精神萎靡、意志消沉、自由主义等问题;工作上被动应付、缺乏创新精神,推诿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纪律上自由涣散,不能很好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深入剖析根源。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集中进行整改。每位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结合自身实际,撰写自查剖析材料。

第三阶段:健全制度机制(101日—1030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健全制度机制是保证。在全面、深入搞好整改的基础上,针对查摆出来的各种效能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类排队,对症下药,逐一解决,不留后患。对查找出来的共性问题,综合分析原因,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管理上堵塞漏洞,不断完善机关效能建设与监督的长效机制,用完善的制度体系约束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使“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研究落实省局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机关效能建设督查中发现的违纪线索要及时进行处理,适时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检查,形成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机关效能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明确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要把机关效能建设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机关党委具体协调。要把机关效能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以改革为动力推进机关效能的提升;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紧密结合起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与精神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和维护局机关良好形象;与“三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把机关效能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考核奖惩。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党支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要将效能建设纳入民主评议和干部考核,作为机关工作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之一。

(四)实施效能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检查中发现的,或接受投诉查实的机关各党支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违反规定、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贻误工作,故意拖延、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态度恶劣等问题,由相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方式实施效能问责。一年内受到效能问责3人次以上的党支部,要对相关领导予以问责。机关工作人员被问责的,当年不能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五)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交流重要情况,形成抓机关效能建设的合力,推动省局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两报一刊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统筹兼顾。要把效能建设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工作的机遇和动力,科学安排效能建设和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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