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调阅罪犯档案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7 15:10:14 浏览次数:3910 次 【字体:小 大】 为继续做好罪犯档案调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罪犯档案调阅时间为每周二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调阅罪犯档案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调阅原因及内容)到青海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调阅人需携带本人身份有效证件(工作证、警官证、身份证等)。 四、外省市及本省州县需要调阅罪犯档案的,一律经由公安网发协查,由西宁市公安机关前来调取。 特此通告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狱政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关于防止罪犯亲属上当受骗的公告 [ 2015-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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