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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公开选调科级及以下职位人民警察(公务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1 16:44:56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公开选调科级及以下职位人民警察(公务员)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机制,拓宽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活力,根据工作需要,局机关将在空编范围内,面向青海监狱系统公开选调一批优秀民警到局机关工作。现将选调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条件和程序

(一)选调人数

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办法,面向青海监狱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民警察,公开选调科级及以下职位人民警察30名。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青海监狱系统工作满5年(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含试用期一年),基层工作经历满3年;

5.在《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计划表》中所列“具有3年以上监区一线工作经历”及各专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0月31日。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还需符合《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计划表》资格条件(附件一)。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报考单位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转任程序进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0日至831日。

报名地点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昆仑东路191号)

报名程序公开选调可由民警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考者须填写《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政治处审核盖章。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办理报名手续。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9月13日。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占选调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局政治部将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选调总成绩的50%。

    (二)笔试时间2017年916(星期六),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局政治部将组成考察组根据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五、分党组会议研究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的考试、考察情况及选调意见提交省监狱局分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六、公示与任职

对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将按照公务员调(转)任规定及程序,由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办理调动手续。

考务咨询电话:8248819

监督举报电话:8247145

附件:1.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计划表

     2.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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