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放假的通知
局、青江集团机关各处室: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清明期间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1.为确保局机关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请机关各处室对各自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打扫清理,办公设备关闭电源,锁闭门窗。
2.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就位、尽职尽责,
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值班登记,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请大家注意安全,倡导绿色环保出行,确保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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