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开通公安民警辅警学警医疗救治“绿色通道”
近日,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公安民警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为伤病民警、辅警、公安院校学警就医提供及时、畅通、有效的医疗救治。
《通知》要求,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各类专科医院、民营医院)在挂号、就诊、缴费、检验等窗口设置“公安民警优先”标志。全省公安民警、辅警和公安院校学警持《人民警察证》、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证明、公安院校学警学校在读证明,可直接到“公安民警优先”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在执勤执法等过程中负伤、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罹患危急重症需紧急医疗救治的,可进入优先服务流程,实施先救治后缴费;需转院治疗的,由定点医院提出需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协调省内相关医疗机构,开辟转院“绿色通道”,确保提高医疗救治的质效。
截至目前,全省8市(州)公安机关已全部与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及医疗机构对接,全省120家医疗机构设置了“公安民警优先”标志,并开辟了民警辅警学警就医“绿色通道”。(魏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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