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获得中央财政危房改造补助1.76亿元
6月19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我省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4亿元,至此,国家下达我省年度累计补助资金达1.76亿元。
按照两部委要求,补助资金将优先用于完成去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等,以及今年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按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加强统筹安排,用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低收入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国家两部委要求,综合考虑各县的实际需求、建设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补助资金,指导各县细化落实措施,抓紧工程实施,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今年动态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于2020年底前全部竣工,其他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同时,积极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努力做到政策托底,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及时查漏补缺,妥善解决包括已实施危房改造后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返危等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在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兼顾具有致贫、返贫风险的贫困“边缘户”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李增平 顾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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