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德在果洛调研时强调依法提升保护野生动物工作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切实推进各级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6月22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带队赴果洛藏族自治州及玛沁县、班玛县、久治县,就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深入调研督导“人大工作落实年”进展。
执法检查中,刘同德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依法提升保护野生动物工作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调研期间,刘同德指出,作为省人大代表,在履职中始终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强化代表意识,助力果洛发展;严守政治规矩,筑牢思想防线,展现人大代表良好形象。他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标准,细化措施,扎实做好“人大工作落实年”各项工作,巩固深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以及“两个办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推进果洛州各级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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