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同步提高成品油最高零售价
来自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消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我省自6月28日24时起同步调整省内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自6月28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20元和110元。
《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显示,一价区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汽油(国ⅥA)89号(标准品)每吨6905元,89号每升5.21元,92号每升5.55元,95号每升5.95元;柴油(国Ⅵ)0号(标准品)每吨6050元,0号每升5.14元,-10号每升5.45元,-20号每升5.71元,-25号每升5.91元。
二价区海南、海西(除格尔木市)、海北、黄南四州,汽油(国ⅥA)89号(标准品)每吨7015元,89号每升5.30元,92号每升5.64元,95号每升6.05元;柴油(国Ⅵ)0号(标准品)每吨6160元,0号每升5.24元,-10号每升5.55元,-20号每升5.81元,-25号每升6.02元。
三价区玉树和果洛两州,汽油(国ⅥA)89号(标准品)每吨7145元,89号每升5.39元,92号每升5.75元,95号每升6.16元;柴油(国Ⅵ)0号(标准品)每吨6290元,0号每升5.35元,-10号每升5.67元,-20号每升5.93元,-25号每升6.15元。(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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