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从法院系统聘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 全省法院将选派优秀法官进校园兼任法治副校长
6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教育厅在西宁举办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晓光被聘任为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法治副校长,这标志着我省已全面启动从法院系统聘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今后,全省法院将选派优秀法官进校园兼任法治副校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过去多年的法治教育实践中,我省法院积极配合全省中小学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义务为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在净化教书育人和青少年学生成长环境、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于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从法院系统聘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从人民法院聘任兼职法治副校长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选聘程序和管理考核等内容,为全面推进全省法院深度参与全省中小学校民主法治建设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施教,提供了实践依据和制度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强从法院系统聘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试行)》,在各有关单位支持、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使之成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学校、家庭、法院“三位一体”的院校合作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设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课堂。被聘为兼职法治副校长的各级法院干警将认真履职,积极作为,配合相关学校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全面提升广大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于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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