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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发布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1 09:30:11 浏览次数: 【字体:

  来自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我省发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清单中十大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一目了然。

  政策清单列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政策、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优惠政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优惠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

  清单中专门列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省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各地区统筹安排技能培训,补贴时,要将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对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

  落实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各项待遇保障,按照规定为高校毕业生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每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的,给予企业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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