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改革“探路者”】让公平正义成为时代鲜亮底色
新时代,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循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之路,司法体制改革大幕开启。
作为“国”字号改革之一,司法体制改革不仅是一场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让精英回归到一线办案;司法责任制,让法院院长、检察长办案成为常态;人财物省级统管,摆脱地方干扰……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份的青海,紧跟时代脚步,紧扣时代脉动,从“探路先锋”向“蹄疾步稳”大步迈进,建立起维护公平正义的“四梁八柱”,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创造了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公平正义是人们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更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最直接、最迫切。由改革迸发的活力,推进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带给人民群众的正是不断增强的公平正义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到合理配置司法职权,从提高司法透明度到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回望青海司法体制改革历程,每一处每一项,无不诠释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之治”的恢宏画卷上,描绘出法治中国建设的美好愿景,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一系列重大任务,为加快推进青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当前,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到了更加重要的关口,站在更高起点,持续推动改革取得新突破,是全省政法部门的新思考、新方向。全省司法机关只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推进改革,公平正义必将成为新时代最鲜亮的底色。(于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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