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0年7月20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省财政厅受省政府委托作的《2019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结合《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9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经主任会议同意,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9年决算草案反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2亿元,增长3.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333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26.2亿元(不含再融资债券106亿元),上年结转98.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2亿元,调入资金41.6亿元,全省实际总财力2078.1亿元,增长13.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7亿元,预算执行率94.9%,增长13.1%。
2019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2亿元,增长5.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一般债券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资金等,省本级总财力737.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6亿元,预算执行率90.6%,增长8.5%。2019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1.7亿元,支出53.1亿元,扣除调出资金和债务还本支出后,结转下年支出18.7亿元。2019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亿元,支出1亿元,扣除补助下级支出和调出资金后,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2019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43.6亿元,支出399.2亿元,年终累计结余144.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发展形势,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力度,为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财政决算也反映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平衡压力加大;部分项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较大,预算执行不够严肃;入库项目质量不高,实施进度缓慢,结余结转资金较多;有的支出预算和政策衔接不够紧密,地方政府专项债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等。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加强形势分析研判,促进财政提质增效
深入分析减税降费等财税政策实施效果,更加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消费回升,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加强决算与预算、决算与绩效的深度融合,将决算管理延伸到政策制定、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各环节,以决算倒逼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切实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二、完善政府决算编报,提升决算管理水平
改进和完善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编报工作,与预算报告形成有机衔接,着重反映重大政策执行、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和绩效,以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的落实情况,更好体现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更好落实预算法的有关要求。推进编制省对下转移支付决算(草案),不断细化和充实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报内容,加强决算与预算差异分析,从严批复部门决算,以决算管理为抓手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三、健全执行监控机制,保障财政健康运行
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库款调度,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预算追加事项,科学合理的制定重大支出政策,加强政策评估和监督,增强预算约束力和财政可持续性。健全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谋划储备做实债券项目,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债务偿还责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保障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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