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个单位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近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将符合创建标准的6个市级公安机关, 67个城市公安分局、县(区)公安局,110个基层所队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我省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都兰县公安局察汗乌苏派出所获此殊荣。
据了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是公安部设立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目前,由公安部及各省、市、县公安机关四个层级选树的一大批执法示范单位,已经全面覆盖公安机关各个执法警种和部门,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树立了身边的学习榜样,将有力促进和带动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以执法示范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魏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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