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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印发实施《提案和提案办理“双向评议”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3 09:30: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政协研究制定了《政协青海省委员会提案和提案办理“双向评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经政协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日印发实施。

  提案和提案办理“双向评议”,是指提案者对提案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质量进行评议,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质量进行评议。2019年7月,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开展了首次“双向评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办法》对评议的含义及原则、评议内容、评议方法和步骤、组织领导及评议结果运用4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评议内容主要有2项,分别为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其中,提案质量的评议内容为提案的科学性、严肃性、可行性、规范性和满意度;提案办理质量的评议内容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办理程序、办理成效和满意度等。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满意度均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办法》强调,“双向评议”坚持全面评议、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双向评议”工作在省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进行。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提案者、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负责人、省政协有关专委会负责人、有关专家、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参与评议。提案办理质量评议情况在省政协微信公众号、省政协门户网站通报,对提案质量评议情况在委员内部进行通报。“双向评议”结果作为优秀提案、先进提案承办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 张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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