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城镇供热系统“冬病夏治”
近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补齐供热管理短板,提升供热保障能力,我省早安排、早部署,利用夏秋季供热间歇期有利时节,启动城镇供热“冬病夏治”工作,通过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加强管理等措施,为今冬明春城镇供热夯实基础。
“冬病夏治”开展以来,要求各地城镇供热主管部门进一步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本地区采暖季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压实城镇供热(物业)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推动供热主要问题有效解决。
针对供热设施跑冒滴漏、管道堵塞严重、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供热系统不稳定、热源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各级相关部门将开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内容和措施,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让问题带入今冬供热采暖期。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设计、施工、验收备案规定,避免影响今冬明春正常供热。在城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划区和城镇既有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新建建筑供热实行并网入网管理。积极推进城镇多热源互联互通和环网联网建设,提高供热运行可靠性和稳定性。
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城镇天然气保供责任,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快与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城镇供热(物业)企业签订年度供用气合同,落实“以供定需”“以气定改”要求,实行年度天然气用户发展计划管理,督促城镇供热(物业)企业加强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储备、应急准备工作,保障冬季群众采暖需求。(张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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