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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实现“双拓展、一保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5 09:30:1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启动2020年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今年,将进一步突出脱贫攻坚和基层导向,加大政策供给,在实施范围、倾斜政策、评审结果使用上实行“双拓展、一保障”。

  在拓展范围上,实施领域“4+1”:在现有四个实施系列基础上,首次将全省乡村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纳入“双定向”实施领域;实施范围“6+2”:在六州农牧、林草、水利实施“双定向”的基础上,首次将西宁市“两县一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源县、湟中区)和海东市各县(区)级以下(不含县本级)事业单位纳入实施范围。

  在拓展政策上,对“三长一突出”(在工作时间长、待聘时间长、任职时间长和任现职以来在基层工作业绩突出)人员,给予更具精准性、操作性的政策引导和服务:在农牧、水利、林草行业乡镇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近5年有连续2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双定向”中级职称时,学历可视情放宽至高中(职高、技校)学历;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申报上一层级职称;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10年及以上的,竞聘本单位同一职务层级内上一等级岗位时,可不受本层级内最高等级、岗位数额限制。对在新冠疫情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不含省级工作部门表彰)或记大功奖励者,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一层级职称;个人获得市(州)党委政府、省级工作部门表彰或记功奖励者,可放宽任职年限要求一次,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

  在聘用保障上,由各地区、各单位按规定单独核定“双定向”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主要用于聘用取得“双定向”职称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陈晨 高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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