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青海全面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指针
地方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党和国家治理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青海省委十三届八次审议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结了历届省委推进地方治理的宝贵经验,分析了青海推进地方治理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构建具有青海特点的地方治理制度体系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主要举措。《意见》是奋力推进青海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行动纲领。
一、《意见》是青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阐述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坚定制度自信深入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要一体推进坚持和巩固制度完善和发展制度、遵守和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紧密结合青海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矛盾,明确新目标,作出新部署。《意见》是青海省委科学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遵循,我们应立足青海实际,面向未来发展,生动地将其精神实质运用到新青海建设的实践探索中形成的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方位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青海落地生根。
二、《意见》是对青海解放7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治理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
青海解放70多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历届省委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始终把加快地方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奋斗目标,从推进青海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到实行改革开放,从“治穷致富”“两大历史任务”“三区建设”“四个转变”到“一优两高”,不断丰富地方治理实践,有力推进了青海的发展进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围绕青海重点治理什么、怎么治理,进行了不懈探索,创新和打造了符合青海发展阶段性特征、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治理经验和治理典型,积累了许多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比如,率先在全国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为实现“两个统一行使”贡献了青海方案和青海智慧;积极探索社会有效治理的实现形式,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出“班玛经验”、藏传佛教寺院管理“三种模式”、“平安与振兴”工程,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西宁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等一系列实践和探索,进一步丰富了治青理政的新视角。《意见》在全面深入总结的基础上,经过高度凝练,提出了青海在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形成的“八个坚持”的基本经验,即: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治理之魂、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治理之本、坚持把依法治省作为治理之策、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治理之要、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治理之重、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治理之力、坚持把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治理之基、坚持把新青海精神作为治理之源。这些基本经验是我们继续前进的不竭动力,不仅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丰富发展,而且为加快推进青海地方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意见》体现了青海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挑战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格局加速演变,全球风险点不断增多,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格局、对我国发展与安全正在产生深刻影响,青海发展的外部因素更加复杂。同时,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青海正处于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推进新青海建设的关键阶段,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从全省来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各种利益诉求不断涌现、矛盾问题易发多发、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风险压力明显增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民族宗教的复杂性、发展不足的现实性,增加了地方治理的难度与挑战。应对这些风险挑战,既需要一系列战略举措的支撑,更需要一整套制度体系的保障。青海省委按照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新判断新部署新要求,主动识变求变应变,以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从“两个大局”出发,准确把握青海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地位作用和历史责任,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全省各族人民的新期待,聚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谋划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使地方治理更好顺应时代潮流、服务全国大局。可以说,《意见》体现了以现代化的治理理念、方式、手段扎实推进新青海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了中央要求和地方工作、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问题导向和实践求解的统一,体现了青海省委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
四、《意见》是新时代青海全面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行动纲领
地方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地方层面的具体体现,必须按照国家治理体系框架的要求,深刻把握地方治理特征,创新做好地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良好、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定的制度设计,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青海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明确提出了青海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突出落实国家治理关键性举措,突出创新地方治理关键性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地方治理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有力保证。二是描绘了青海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奋斗目标:即到建党一百年时,“一优两高”战略深入实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与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地方治理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地方治理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青海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三是部署了构建具有青海特点的地方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从党的领导、生态保护优先、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城市治理、农牧区治理、社区治理、民族团结进步九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安排。四是提出了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建设的主要举措,从组织领导、法治保障、行政效能、队伍建设、科技支撑、制度执行六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这些重大战略部署,必将有力推动青海地方治理与时俱进,更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可以说,青海省委从“两个大局”战略高度,以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推动地方治理向现代化迈进,体现了省委勇于担当的责任使命,必将有力开创新时代青海地方治理的新局面,在推进地方治理的实践中为国家治理贡献出青海力量。
(作者为青海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孙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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