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整治“网红公路”旅游乱象
随着暑期旅游旺季到来,青海省多地出现大量游客在公路中间拍照情况,对此,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红公路”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严禁各类旅行团体以公路拍照作为旅游产品,并在观赏性公路安排和设置驻足拍照等旅游项目和环节。
近期,海西州315国道“南八仙波浪公路”、海东“扎碾公路”、互助北山“十二盘”等最美“网红公路”吸引了大量游客驻足公路拍照,此行为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且这些公路均是交通要道,不属于旅游专用道路,过往车辆尤其是重型货车较多且车速较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适合作为旅游拍照点。
旅游方面,要求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严禁示意司机随意在“网红公路”停车,让游客驻足拍照,做好游客对“网红公路”安全的正面引导及说明工作。通过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切实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避免给游客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同时,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培训,行前要求带团导游人员不得擅自把“网红公路”介绍给游客,并带领游客前往拍照。导游人员要充分落实安全提醒职责,在旅游途中督促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规,安全、文明行车,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另外,根据近期旅游旺季“网红公路”游客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各观赏性公路所在地交通部门已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屡屡出现、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道路安全隐患频现的实际,在“网红公路”安排警力进行常态化巡逻,并专门设置道路交通警示牌,对违规停车拍照者予以重罚。各市州文化旅游管理局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网红公路”的安全工作,重点对组织违法违规停车拍照的旅行社和旅游团队信息进行核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组团旅行社、带团导游存在的危害游客安全行为视为扰乱旅游市场行为予以严查,确保旅行社组织的各类旅游团队不在“网红公路”停车驻留拍照。
同时,要求各市州文化旅游局要督导旅行社加强旅游交通安全培训,进一步强化导游人员、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各旅行社不得将公路拍照作为旅游产品及吸引游客的“宣传卖点”,旅行社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和各类媒体平台广泛、深入地开展旅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大各类“网红公路”拍照安全事故的宣传,严格落实行车安全提示及安全乘车宣传片播放制度,不断提升广大游客的旅游交通安全意识,安全文明出游。(金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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