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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分地区将于10月1日开展提前普查现场登记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7 09:30:08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4日,记者从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业务培训会上了解到,因我省的特殊地理环境及气候影响和人口季节性流动,为避免人口漏登,我省部分地区将提前开展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

  据了解,开展提前登记的范围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5个地区。提前登记也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采用纸质普查备用表,所收集短表和长表数据待国家数据采集上报系统开放后,通过电子采集设备录入并联网上报。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采取四种类型的普查表对普查对象进行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内容的登记。

  据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副主任、省统计局总统计师高平介绍,“七人普”与“六人普”相比,增加了公民身份证信息,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增加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登记方式,增加了普查数据比对核实环节,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的质量。此外,对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员培训工作提出三个要求:第一、讲清楚此次人口普查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要求;第二、讲清楚普查的指标口径、填报方法、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工作职责以及各阶段工作要求;第三、讲清楚普查的法律责任、质量要求、保密规定、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等。讲清楚说明白以上问题,确保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摸底和登记过程中有的放矢,确保质量。(钟倩 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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