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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海西境内沱沱河水域实行十年全面禁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8 09:00:12 浏览次数: 【字体:

  记者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获悉,为有效恢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海西州政府决定对长江流域海西州境内沱沱河水域实行十年全面禁捕。

  据了解,禁捕期限将从2020年10月1日起至2030年9月30日。禁捕水域为长江流域海西州境内沱沱河水域。期间严禁一切组织和个人在禁捕水域,禁捕期内从事任何形式的捕捞行为;严禁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等行业以野生鱼类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须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各级农牧、公安、市场监管、林草、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格尔木市政府为禁捕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捕区域和禁捕期间从事违法捕捞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海西州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程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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