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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4 10:30:15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13日,来自省扶贫开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我省所有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实际减贫53.9万人,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年底的2196元增长到2019年的8996元,年均增长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五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思路,以“1+8+10”政策体系为牵引,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对口援青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扎实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我省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每个市州安排1名省委常委和1名副省长包“战区”督战,39名省级干部联县指导,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8个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省委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

  制定出台“1+8+10”政策举措,省直相关部门出台200多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相继出台和完善“1+8+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扶贫领域很多“老大难”问题都有了解决措施。坚持“小财政大民生”理念,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每年增长20%的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此外,我省还建立了“一联双帮三治”、定点扶贫、结对认亲等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积极落实各级各类帮扶资金,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援青工作,开展“精神脱贫”,破除陈规陋习,减轻群众隐形负担,建立3000万元励志资金,通过正向激励增强内生动力。(周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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