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李延禄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17:51:4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青 海 省 监 狱 管 理 局公 告 罪犯李延禄,男,藏族,1954年11月30日出生,中专文化,青海民和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自2016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9日止,2018年5月25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1月30日研究,批准罪犯李延禄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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