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罪犯强国英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强国英,男,回族,1960年7月2日出生,青海门源人。2021年4月22日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自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止),罚金30000元(已缴纳),2021年12月30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7条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第20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4月17日至19日,如有异议,公示期内采取下列方式向本局提出意见:1.拨打本局电话:0971-8243835;2.电子邮件发至:qhjy8243051@163.com邮箱。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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