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强国英暂予监外执行公告
青 海 省 监 狱 管 理 局
公 告
罪犯强国英,男,回族,1960年7月2日出生,小学文化,青海门源人。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自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止,2021年12月30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4月22日研究决定,批准罪犯强国英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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