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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罪犯南色加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8 16:21:0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拟对罪犯南色加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南色加,男,藏族,1964529日出生,青海贵南人,小学文化,农民。2023年3月10日因犯强奸罪被青海省贵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刑期自202298日起至2026127日止),2023年5月23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14条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第20条之规定,拟对该犯暂予监外执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5月9日至11日,如有异议,公示期内采取下列方式向本局提出意见:1.拨打本局电话:0971-8243835;2.电子邮件发至:qhjy8243051@163.com邮箱。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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