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罪犯靳生林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青 海 省 监 狱 管 理 局
公 示
罪犯靳生林,男,汉族,1967年1月29日出生,青海西宁人,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2023年8月25日因犯猥亵儿童罪被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3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止),2023年9月19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14条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第20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7月5日至7日,如有异议,公示期内采取下列方式向本局提出意见:1.拨打本局电话:0971-8243835;2.电子邮件发至:qhjy8243051@163.com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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