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高慧忠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4 17:54:2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青 海 省 监 狱 管 理 局公 告 罪犯高慧忠,男,汉族,1959年11月25日出生,大专文化,青海西宁人。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至2027年11月11日止,2021年12月24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11月4日研究决定,批准罪犯高慧忠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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