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魏明成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1 17:30:2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罪犯魏羽成,女,汉族,1963年7月20日出生,初中文化,青海西宁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刑期自2014年8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止,2015年8月19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经我局2025年6月11日研究决定,批准罪犯魏羽成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2025年6月1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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