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罪犯马福录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青 海 省 监 狱 管 理 局
公 示
罪犯马福录,男,回族,1962年3月10日出生,青海都兰人,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2024年4月28日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9年4月2日止),2024年7月22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6条、第8条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第20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6月24日至26日,如有异议,公示期内采取下列方式向本局提出意见:1.拨打本局电话:0971-8243835;2.电子邮件发至:qhjy8243051@163.com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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