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何世煜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6 09:51:2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罪犯何世煜,男,1980年3月28日出生,藏族,青海西宁人,专科文化。2024年6月7日因犯诈骗罪被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刑期自2025年3月21日起至2036年9月20日止,2025年3月21日交付执行。现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我局2025年6月25日批准罪犯何世煜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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