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赵然兴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6 17:23: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对罪犯赵然兴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赵然兴,男,汉族,1948年5月18日出生,文盲,青海湟中人。因犯强制猥亵、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20年7月2日起至2026年7月1日止,2020年8月17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经我局2025年9月24日研究决定,批准罪犯赵然兴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2025年9月24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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