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张世祥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关于对罪犯张世祥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张世祥,男,汉族,1963年5月27日出生,高中文化,青海互助人。因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刑期自2022年2月21日起至2039年2月20日止,2023年3月17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经我局2025年11月7日研究决定,批准罪犯张世祥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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