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狱务公开>暂予监外执行公示>详细内容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拟对罪犯尼尔玛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来源: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处 发布时间:2026-06-05 11:23:52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拟对罪犯尼尔玛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尼尔玛,女,蒙古族,1948315日出生,甘肃肃北人,文盲、无业。因犯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诈骗罪被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现刑期至20281013日止)。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3条、第7条、第19条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第20条之规定,拟对罪犯尼尔玛暂予监外执行,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

公示期:2026年6月6日至6月8日。

1. 联系电话:0971-8243835

2. 电子邮箱qhjy8243051@163.com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