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对罪犯尼尔玛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对罪犯尼尔玛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尼尔玛,女,蒙古族,1948年3月15日出生,文盲,甘肃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因犯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至2028年10月13日止,2023年10月16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经我局2026年6月12日研究决定,批准罪犯尼尔玛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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