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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拟对罪犯鲍志南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来源: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处 发布时间:2026-08-04 18:00:26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拟对罪犯鲍志南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鲍志南,男,土族,1981210日出生,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小学文化,无业。2011125日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刑期至2031年3月20日。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5条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第20条规定,拟对罪犯鲍志南暂予监外执行,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

公示期:2026年8月5日至8月7日。

1. 联系电话:0971-8243835

2. 电子邮箱qhjy8243051@163.com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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