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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拟对罪犯安保寿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来源: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处 发布时间:2026-08-07 18:17:25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拟对罪犯安保寿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安保寿,男,回族,195234日出生,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文盲,无业。202328日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至2035年2月26日。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7条第1款、第6条、第19条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第20条规定,拟对罪犯鲍志南暂予监外执行,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

公示期:2026年8月8日至8月10日。

1. 联系电话:0971-8243835

2. 电子邮箱qhjy8243051@163.com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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