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狱务公开>暂予监外执行公示>详细内容

关于批准罪犯马晓辉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处 发布时间:2019-12-09 17: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经我局2019年12月6日研究,批准罪犯马晓辉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马晓辉,男,1976117出生族,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满日期2022年8月27日2003年11月11日交付执行。该犯有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1912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