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马晓辉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处 发布时间:2019-12-09 17:10:4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经我局2019年12月6日研究,批准罪犯马晓辉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马晓辉,男,1976年1月17日出生,回族,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满日期2022年8月27日,2003年11月11日交付执行。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19年12月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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