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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罪犯胡宝来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局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处 发布时间:2020-01-02 15:50:44 浏览次数: 【字体:

 

经我局2019年12月31日研究,批准罪犯胡宝来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胡宝来,男,19671221出生族,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满日期2022年11月29日2006年4月27日交付执行。该犯有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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