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卢树甜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6 09:33: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经我局2021年1月5日研究,批准罪犯卢树甜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卢树甜,男,1966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7年2月8日交付执行。减刑后,刑满日期2026年2月22日,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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