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202000000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3-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度)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监狱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等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省监狱局门户网站(www.qhjy.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监狱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8247168。
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领导下,在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建设投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来抓,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省局成立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青江集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托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设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同时由办公室副主任赵建斌(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其联系电话为8243051,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形式、责任、保障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印发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依照法规制度操作,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搭建平台,拓宽渠道。按照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2013年下半年,我局在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qh.gov.cn)搭建子平台,建立起青海监狱(www.qhjy.gov.cn)信息发布平台,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群众可以从青海监狱网站查阅和下载公开的政务信息。2015年底,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监狱系统宣传工作,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顺应当下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特别是“自媒体”时代、“微服务”等新的要求,让社会各界关心、了解、理解、支持监狱管理工作,有效发挥监狱管理职能,传播正能量,提高执法公信力,展示新时期青海监狱工作风采,2016年初已正式开通运行“青海监狱”微信公众平台。
(四)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根据监狱机关保密工作要求,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和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制度;认真做好机关内外网软、硬件系统和终端计算机的维护工作,积极为机关各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确保信息安全。
二、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省监狱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贴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升级青海监狱门户网站(网址:www.qhjy.gov.cn)和青海监狱内网,并使之成为全省监狱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2016年累计在青海监狱内、外网公开信息2332余条,其中在外网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92条,涵盖了监狱管理全部事项。2016年,我局开通的“青海监狱”微信公众平台,累计发送各类信息592余条,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2367人,涉及全国31个省(市、区)。其中省内2000人,外省367人,自“青海监狱”微信公众号开通以来,经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监测,在全省600余个政务微信公众号综合排名一直保持在前50位,“青海监狱”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信息公开。全省各监狱均制定了狱务公开、厂务公开、司务公开等制度,并通过监狱局门户网站、内网网站、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册、服务指南等载体发布信息;特别是我局在各监狱推行监狱开放日活动和狱内数字化法庭两项工作,使监狱的管理公开、执法公开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广度,走在了全国监狱系统前列,受到了上级各部门、社会媒介以及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赏。三是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向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图书馆、省档案馆等单位报送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情况,并严格按照《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推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
目前,我局已形成了青海监狱网站、“青海监狱”微信公众平台、省档案馆、省图书馆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公众获取和利用监狱管理信息资源的需求。
三、主动公开情况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执法是刑事执法,只有刑罚执行权,没有公共行政管理权,完全不涉及对外行政执法,无直接对社会群众政务服务事项、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无收费及减免事项、无举报投诉等情况;省监狱局作为省司法厅管理的副厅级机构(省政府二级部门管理机构),履行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和内部管理职责。一是梳理了部门权力清单,发布了服务指南;二是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报送“三公经费”等财务开支情况,并在青海监狱外网的狱务公开、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清风园地等栏目向全社会公布重大事项,推进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公共服务等信息的公开;三是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置了局长信箱、信息查询、服务窗口等12项便民服务内容,方便了群众获取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情况。
由于监狱管理业务单一,无对外执法权和行政权;同时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比较及时、主动、全面。因此,2016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无被公开举报的案件。
(三)制度建立情况。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相关规定,制定了《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青狱发〔2009〕396号),使我局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同时,聘请两名资深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提高了政务公开法制化水平。
(四)公开形式。
目前,我局已形成了青海监狱网站、青海监狱微信公众平台、省档案馆、省图书馆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公众获取和利用监狱管理信息资源的需求。一是利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政府内部专网形式发布信息。二是利用青海监狱门户网和内部专网发布信息。在不断丰富青海监狱门户网站和内部专网信息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电子宣传栏发布信息。省局通过《青海监狱》《青海监狱工作报》《青海新生报》以及《青海监狱工作简报》等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局属各单位通过LED电子信息屏、墙报、板报、狱内小报等全面推行狱务公开、警务公开、刑务公开等,使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达到统一和规范。
四、对重要政策的解读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门户网站主动作为、积极公开,特别是通过监狱开放日和狱内数字化法庭,拓展了监狱机关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在政策回应方面,由于监狱机关执行的刑事法规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因此,需要法规解读和回应的较少,但是,省局注重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依法规范工作程序。2016年,我局以“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和省司法厅“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体部署,大力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为深入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我局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和学习借鉴其他省区先进工作理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实施监狱管理“三化”建设的重大部署。并于5月6日召开全省监狱管理“三化”建设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了省委政法委动员大会精神,对监狱系统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工作任务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进“三化”建设提升监狱管理水平的意见》,提出了“一年强基础,两年达标准,三年上水平”的战略目标和建立“四个工作体系”,实现“六个统一”的工作要求。为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将三年工作任务划分为强化基础、规范达标、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安排,明确了工作内容、推进方法、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按照第一阶段工作安排,全面梳理完成现有制度的清理工作,梳理各项工作制度300余项,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00余项,制定完成各类工作规范和标准60余项。同时,坚持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罪犯食堂无刀化管理、监狱医疗体制改革、监管场所内外标志标识设置等工作先行推进。加强对各监狱工作指导,圆满完成女子监狱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任务,得到了省委领导的肯定。
五、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重新汇编形成《青海省监狱管理局狱务公开执法依据和程序规定汇编》,并在青海监狱内网、门户网站开辟狱务公开专栏宣传监狱执法依据及程序,《青海新生报》开设狱务公开专栏连载《汇编》相关内容,以供罪犯学习、参考,切实保障罪犯合法权益。落实狱务公开各项制度,在省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8份,接待来访、来电、来函狱务咨询64人次,设立狱务公开宣传栏74个,设立举报箱30个,印发狱务公开宣传资料3万余份。深入开展监狱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罪犯亲属等不同群体,在各监狱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狱开放日”活动74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升了监狱工作的透明度,树立了良好形象。二是严格规范办理减、假、暂案件。依法严格审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提请减刑案件48件、无期徒刑罪犯提请减刑案件82件。严格执行“三类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犯减刑提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审核案件50件,督导全省监狱办理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案件4381起,依法裁定假释3人。依法审核、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起,其中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9名,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罪犯1名,接收外省托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2名,对1名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罪犯依法做出予以收监的决定。认真开展2015年特赦的90名罪犯的回访排查,未发现特赦人员重新犯罪情况,未收到特赦人员所涉及刑事案件受害人对特赦工作的涉访、涉诉、无理取闹、企图寻衅滋事等影响社会稳定情况。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根据监狱管理“三化”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入手,编制了《刑罚执行工作考核验收评分表》,制定印发了《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范》《青海省监狱执法证据保全办法》《青海省监狱人民警察参与庭审活动行为规范》《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执法监督员聘任及管理办法》,并下发各监狱试行,同时制定下发了《青海监狱刑罚执行工作规范》,以建立监狱管理标准规范体系为目标,围绕“执法标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考核机制”四个方面,梳理制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狱务公开、申诉控告检举工作标准,细化明确刑罚执行管理岗位职责、评议机构职责、办案人员职责,起草编制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工作流程、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流程、开展狱务公开工作流程、处理罪犯申诉控告检举工作流程,科学制定刑罚执行工作考核内容、项目、机构、方法和评分、验收标准,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六、典型经验和做法
按照有关上级部门关于加强监狱机关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创新举措,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一致好评,司法部、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以及青海法制报等均做了推介、报道。
(一)深化狱务公开。按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要求,省局成立了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委员会,各监狱也及时成立或调整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对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深化狱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共同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局在以往狱务公开工作基础上,于2013年印发了《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青狱发〔2013〕615号),从总体要求和原则、狱务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和监督、工作要求和任务等四个方面对全系统深化狱务公开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并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省局在2015年以青狱发〔2015〕193号及时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司发〔2015〕7号),进一步提高对狱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狱务公开的内容以及方式方法;二是重新汇编形成《青海省监狱管理局狱务公开执法依据和程序规定汇编》,并在青海监狱内网、门户网站和《青海新生报》开辟专栏刊载。同时,省局统一编印《狱务公开手册》《狱务公开资料宣传折页》,发放到每个服刑人员手中,并在会见室等执法窗口放置该折页供服刑人员亲属和社会各界人士取阅;三是充分利用狱内资源,因地制宜设置狱务公开专栏,在会见室张贴或悬挂狱务指南、办事流程和相关制度,运用板报、墙报、宣传橱窗和监狱内网、内部报刊、狱内广播、闭路电视等有效载体及时向服刑人员公布狱务公开内容,同时,省局和各监狱在继续坚持借助新闻媒体、运用狱内宣传手段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监狱信息化建设平台,将汇编的《狱务公开内容》(执法依据和程序规定),在青海监狱内部网站和门户网站公布;四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监狱长信箱、检察信箱和法院信箱等,聘请执法监督员,实行政治、监察、管教三级联动制度,严格落实罪犯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公示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局长(监狱长)接待日制度、罪犯释前谈话制度等各项狱务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措施,严格依法维护服刑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对164件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及时转递,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工作;五是进一步强化对现有狱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落实狱务公开八项制度,即:罪犯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公示制度、执法监督员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局长(监狱长)接待日制度、罪犯释前谈话制度、执法办案平台工作制度、狱务公开与保密工作制度,热情接待狱务咨询人员,接听狱务公开咨询电话,处理局长(监狱长)信箱中有关刑罚执行方面的诉访和来函咨询,耐心解答罪犯亲属提出的问题,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听取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依据、程序和狱务咨询等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六是建立青海监狱内部网站、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主动“走出去”,利用网络平台、上街宣传、发放调查问卷和狱务宣传资料、致函与相关单位沟通等方式加大监狱工作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二)建立数字化法庭。为促使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高效、真实、透明,切实满足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检察院与监狱之间的执法工作需要,省局高度重视建立狱内数字化法庭,积极与省高法协调联系,落实法庭建设场所,经过不懈努力,全省7所监狱(康宁监狱除外)狱内数字化法庭全部建成并已投入使用。2015年8月,省高法依法组成合议庭,首次在西宁监狱狱内数字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减刑案件。2016年全省7所监狱充分运行的狱内数字化法庭,规范参与人民法院在狱内数字化法庭现场开庭或远程视频审理的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和其他刑事、民事案件,这对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狱刑罚执行工作中的应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为下一步建立监狱、法院、检察院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真正实现执法办案和考核奖惩中的重要事项、重点环节的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和“全程留痕”,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人为不规范因素,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监狱办理的每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实践的检验。
(三)完善监狱开放日机制。我局于2014年制定下发了《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开展监狱开放日活动的通知》(青狱发〔2014〕25号),确定女子、建新、东川监狱先行试点,积极筹备开展监狱开放日活动,以此展示我省监狱近年来改革发展成果,展示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良好形象,展示我省监狱教育改造罪犯成果,进一步提升全体民警依法、公正、公平、严格、文明、廉洁执法的整体素质,提升监狱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满意度。2015年,省东川监狱举行监狱“开放日”活动。监狱所在地区城东区人大、政协、城东区政府、城东区司法局、青海省警官职业学院师生、监狱周边社区居民、省市新闻媒体及服刑人员亲属代表120多人应邀参加活动。省局积极探索和建立更加完善的开放日机制,扩大开放模式,丰富公开内容,针对不同人群关注的不同重点进行开放、监督,力争把监狱开放日办成别开生面的“执法工作通报会”,形式多样的“帮教日”,充满希望的“就业推介会”,警钟长鸣的“警示教育日”,动之以情的“谈话教育日”,晓之以理的“心理疏导日”,行之有效的“社会监督日”,让社会公众看到执法公正、管理有序的现代监狱的真实面貌,以了解促理解,以理解促支持,以支持促和谐,全面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为进一步扩大监狱工作的透明度,从2016年开始,各监狱均以开展“监狱开放日”常态化,积极“请进来”,利用罪犯减刑开庭审理(听证会)、社会帮教、警示教育活动和社会人士来狱参观指导监狱工作等时机展示罪犯改造成果和民警执法形象,实现了开放日活动的常态化。
七、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八、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各种途径的咨询信息30余条,均给予咨询人圆满答复。
九、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受理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十、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和改进。为此,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狱务公开、警务公开和重点执法领域的公开工作,加大我局门户网站(青海监狱)主平台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向上级部门报送政务信息工作的力度,紧紧围绕监管改造主业,不断提升教育改造工作的质量,切实做好监管安全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一)缺乏专业的网站监测服务。
由于我单位目前缺乏相应的技术力量及手段,无法对网站出现无法访问、出现错别字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进行解决。
(二)网络带宽不足。
由于网站的服务器目前架设在我单位网络机房,使用的是局机关的互联网上网带宽,暂时没有专线单独接入措施,在访问数量增多的情况下,出现过访问速度慢的情况。目前我单位正在同电信公司协商将服务器托管到电信公司机房以保障带宽及安全性。
(三)缺乏网站美工、开发人员技术力量。
我单位目前负责网站设计制作的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学习及培训,目前仅能够对网站基础建设及维护,无法对网站的页面进行专业的美化或是对网站新技术进一步开发。且目前的网站后台技术与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有差距,需要重新开发后台以达到要求。
十一、下一步工作思路
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方针、直接服务群众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在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推进狱务公开、警务公开和重点执法领域的公开工作;二是切实加大我局门户网站(青海监狱)主平台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快“青海监狱”微信公众平台完善工作;三是加强向上级部门报送政务信息工作的力度;四是紧紧围绕监管改造主业,不断提升教育改造工作的质量,切实做好监管安全工作,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五是进一步教育引导局属各单位、各部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狱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监狱开放日活动,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六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工作,重点推进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监狱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七是不断规范监狱系统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按照《条例》要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各栏目板块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八是从基础工作入手,继续加强监狱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着重加大与省内各厅局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力度,学习借鉴省外监狱管理部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提升青海监狱系统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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