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12300000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度)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由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监狱管理局网站(http://jyj.qinghai.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91号;邮编:810000;联系电话:0971-8231487)。
一、概述
2024年,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大局,紧扣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标准引领,建立规范机制,牢牢把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目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运行良好。
(二)拓宽公开渠道。全面加强对工作动态类、重要政策类、重点项目类和重大活动类信息的主动公开。一是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二是加强与中央和省垣新闻媒体合作,将重要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与各大新闻媒体主动对接、积极合作,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类信息采取专刊、专版的形式进行了解读。
(三)强化制度保障。结合监狱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细化了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了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为规范。
(四)规范日常工作。根据《条例》和《管理办法》具体要求,主动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积极了解掌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确保按时规范办理。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拓宽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监督。2024年,在青海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45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89条,转载中央和省政府信息556条;内网网站发布信息1092条,涵盖了监狱管理全部事项。利用“青海监狱”微信公众号、“青海监狱”今日头条号,累计发送各类信息618条,阅读总量113万余次。配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做好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工作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招考录用信息10条。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加强主动公开。严格按照省财政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政府网站公开了2024年301218.50万元的部门预算和2023年收入346147.31万元,支出346147.31万元的部门收支决算。监狱局机关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省财政要求年度政府采购共计7项,涉及金额2046.16万元;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5项,涉及金额671.16万元;邀请招标方式采购2项,涉及金额1375万元。
三是突出执法重点,推进狱务公开。指导全省监狱依法办理罪犯减刑案件,已裁定减刑1048件;现有暂予监外执行罪犯17名,假释罪犯11名,严格按照“三榜公示”制度在分监区、监区、监狱三层级公示,并将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持续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全省各监狱以“法治·平安”为主题积极开展监狱开放月活动,助推监狱法治化进程,展现新时代监狱公正文明执法形象。
四是围绕执法为民,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无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年内,监狱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及申诉案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业务系统,受理社会公众各类投诉、咨询及意见建议,年内处理问题76件,办结率达100%。
五是持续加强管理,深化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对标对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加强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栏目整合优化。加强平台维护升级,积极完善平台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按照《青海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公开的规定,以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依托,推动公开方式更加规范。
六是做好监督保障,正确引导舆论。进一步强化规范信息公开的采编、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坚决落实“三审”制度杜绝信息发布引发的负面舆情。同时,加强日常检查监督,推进责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七是其它主动公开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4年,监狱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处室和单位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平台互动性不足,相关栏目设置还需进一步进行科学规划。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监狱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分析原因,并逐一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二是结合工作职能,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拓展网上信息服务。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科学规划,加大信息公开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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